在集合论中,若集合 的每个元素都属于集合 ,则称 为 的子集。这种关系称为包含关系,记作 。它允许 :子集不一定比包含它的集合小。若 且 ,则称 为 的真子集。包含关系表示集合之间的关系,而不是某个对象属于某个集合的关系。(abstractmath.org)
定义与符号
子集的定义可以用一阶逻辑表述为:
因此, 中不能有任何不属于 的元素。相应地, 表示存在某个 ,使得 且 。反向关系记作 ,读作“ 是 的超集”。这些表述从相反的方向描述了同一种包含关系。(web.stanford.edu)
真包含关系可明确地记作 。符号 的使用约定并不统一:有些作者用它表示真包含关系,另一些作者则允许两集合相等。因此,其含义应由上下文中的定义确定。例如,整数集是实数集的真子集,因为每个整数都是实数,但有些实数不是整数。(abstractmath.org)
示例与属于关系
设 ,。 的每个元素都在 中,所以 。相比之下,,因为 。集合描述式通过一个条件来指定子集:
限制条件 指定了包含该子集的集合,附加条件则从中选取元素。即使逐一列出所有元素并不现实,也可以使用这种构造方法。(abstractmath.org)
包含关系必须与用 表示的属于关系区分开来。若 ,则 ,且 ,但 : 中列出的元素是数,而不是单元素集合。集合本身也可以是其他集合的元素,因此,同一对对象之间既可能存在属于关系,也可能存在包含关系,但一般而言,这两种关系不能相互推出。(web.stanford.edu)
基本性质与证明
每个集合都是自身的子集。空集 是任何集合的子集,因为它没有任何元素会违反子集定义中的条件。这并不意味着空集是每个集合的元素。(abstractmath.org)
包含关系具有自反性、反对称性和传递性:
- 自反性: 。
- 反对称性: 若 且 ,则 。
- 传递性: 若 且 ,则 。
因此,包含关系在任何以集合为元素的集合上都定义了一个偏序。它一般不是全序:例如, 和 在包含关系下不可比较。(ocw.mit.edu)
对 的一种标准数学证明方法是:任取元素 ,然后证明 。要否定包含关系,只需给出一个反例。证明两个集合相等时,通常分别证明 和 ,而不是比较它们的描述或逐一列举元素。(web.stanford.edu)
与集合运算的关系
交集 由两个集合共有的元素组成,而并集 则包含至少属于其中一个集合的元素。由这些定义可得以下实用的等价判定条件:
同样, 当且仅当差集 为空集。逐一考察各个表达式所包含的元素,即可得出这些等价关系。(people.csail.mit.edu)
若两个集合都是某个固定集合 的子集,则它们的补集均相对于 而取。取补集会使包含关系反向:
这里,包含它们的集合 很重要:改变 会改变补集,但不会改变 是否成立。(people.csail.mit.edu)
幂集与有限计数
幂集 是由 的所有子集组成的集合。它将包含关系转化为属于关系:
例如,
空集和原集合本身都包含在幂集中。(people.csail.mit.edu)
若 有 个元素,则它恰好有 个子集:每个元素都可以独立地选择纳入或不纳入子集。真子集共有 个,因为计数时只需排除 本身。在组合数学中,恰好含有 个元素的子集数为二项式系数 。与有序选取不同,子集不记录其元素被选取的顺序。(mathworld.wolfram.com)
包含关系与无限集合的大小
包含关系与基数是不同的概念。子集的基数不能大于包含它的集合的基数,但无限集合的真子集可以与原集合具有相同的基数。例如,偶自然数组成的集合是自然数集的真子集,但映射 给出了两者之间的一个双射函数。两者都是无限可数集。(ocw.mit.edu)
然而,根据康托尔定理, 的基数总是严格大于 的基数,即使 是无限集合也不例外。因此,虽然自然数集只有可数多个元素,却有不可数多个子集。不能将真包含关系当作普通的数值不等关系来确定子集的数量。(ocw.mit.ed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