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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 / ecological-restoration

生态修复

生态修复通过重建本土生物多样性、生态过程和生态系统完整性,促进退化生态系统的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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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修复是协助已经退化、受损或遭到破坏的生态系统恢复的过程。它旨在使本土生物多样性、生态结构与功能得到实质性恢复,而不只是改善某一场地的外观或生产力。生态修复既包括有目的的人为干预,也包括这些干预所促成的自然过程。它不同于恢复生态学,后者是研究生态系统恢复并为修复实践提供支持的科学领域。国际生态修复学会将作为活动的“修复”与作为预期或已实现生态结果的“恢复”加以区分。(doi.org)

范围与相关实践

生态修复通过修复受损系统,与保护生物学形成互补;保护工作还包括保护现有生态系统,使其免于进一步恶化。生态修复可在森林、草原、内陆水域、沿海环境和海洋生境中开展。其核心目标是恢复本土生态系统,而不仅仅是提供某种特定效益。(doi.org)

联合国使用的“生态系统修复”一词含义更广,涵盖一系列不同程度的修复活动。其中包括对已经改变的景观进行修复,以及改善生态系统服务,即使全面恢复本土生态组成并非首要目标。因此,污染整治、生态康复与生态修复可以在同一个项目中相互重叠,但三者并不等同。例如,清除污染可能为恢复创造条件,却不能仅凭这一措施就建立起具有正常功能的本土生态系统。(decadeonrestoration.org)

参照生态系统与目标

生态修复规划通常利用参照生态系统来构建模型,描述所追求的生态状态。该模型综合适宜参照地点的证据、历史记录、调查资料及其他生态信息。采用多种信息来源更为理想,因为任何单个现存地点都未必能代表适合修复区域的全部物种、结构和过程。(doi.org)

参照模型不一定是对某个固定历史时点的重建。生态系统会随着生态演替、自然扰动和环境变化而改变。模型必须考虑气候变化,以及恢复初期阶段与长期目标之间的差异。例如,一片古老森林可以为最终目标提供参考,却无法真实反映一片新近建立的林分。恢复可能沿着多条合理的路径展开。(doi.org)

项目目标将参照模型转化为可衡量的结果,并区分期望达到的生态系统状态与具体实施活动:栽植幼苗是一项行动,而幼苗成功定植并持续更新才是结果。基线评估记录初始状态,为评估后续进展提供依据。(ecosystemrestoration.org)

方法与针对不同生态系统的干预措施

生态修复首先要识别并减轻造成退化的因素。如果生态系统仍保有恢复能力,减少扰动并允许其自然再生可能就已足够。这种方式通常称为被动修复,但仍需要评估、保护和监测。在其他情况下,则必须主动干预,以克服阻碍恢复的因素。(epa.gov)

在经过排水的湿地中,恢复水的流动与供给,可能使本土植被得以自然重建。在河流沿岸,减轻破坏性压力可促使河道趋于稳定、洪泛平原恢复以及河岸带再生。利用植物的工程技术也可稳定河岸并限制侵蚀。如果入侵物种抑制了本土生态的恢复,控制它们可能成为一项核心干预措施;修复活动造成的扰动本身也可能为物种入侵创造机会。(epa.gov)

修复森林不只是建立树木覆盖,还可包括种植本土树种、促进自然更新、保护土壤和水源,以及保护野生动植物。即使在包含农田和居民点的景观中,也可以修复森林斑块。其生态目标着眼于森林群落及支撑该群落的环境,而不只是树木数量。(decadeonrestoration.org)

监测与适应性管理

监测用于评估干预措施是否带来了生态恢复。国际生态修复学会将评估内容归为六项属性:威胁消除状况、物理条件、物种组成、结构多样性、生态系统功能,以及与周围陆地或海洋景观的外部交流。该学会的“生态恢复轮”展示这些属性各自的进展,有助于区分某一方面的改善与全面恢复。(ser.org)

指标应根据生态系统特点和项目目标选择。它们可用于描述本土植被覆盖度、群落组成、分解作用、生态相互作用,或支持基因流的连通关系。仅测量物种丰富度无法反映所有这些方面。除了关注生物是否存在,还必须关注生态系统的功能与交流。(doi.org)

适应性管理将监测与决策联系起来:监测结果可促使管理者调整方法、优先事项或维护措施。在干预前、干预期间和干预后开展测量,有助于确定目标是否正在实现,以及是否需要采取进一步行动。监测必须切实可行,并与项目试图回答的问题保持关联。(epa.gov)

社会背景、制约因素与国际承诺

生态修复既依赖生态知识,也依赖社会参与。国际标准强调让相关及受影响的社区参与,并重视原住民知识、地方知识、实践者知识和科学知识的贡献。资金、技术能力、环境条件和社会制约因素都会影响能够达到的恢复程度。有些生态系统需要几代人持续投入;在实现更宏大的目标之前,可能先经历部分恢复。生态系统具有修复潜力,并不能成为破坏现有本土生态系统的理由。(doi.org)

联合国生态系统恢复十年的时间跨度为2021—2030年。根据生物多样性公约,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的目标2要求,到2030年,至少30%的退化陆地、内陆水域、沿海和海洋生态系统区域处于有效修复之中。这意味着启动获得适当资源支持并接受监测的恢复活动,而不是要求这些区域在该期限前完全恢复。该目标明确将修复与生物多样性、生态系统功能和服务、生态完整性及连通性联系起来。(decadeonrestoration.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