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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 / contract-theory

契约理论

契约理论研究利益冲突、信息或执行受限时,协议如何配置激励、风险、信息与决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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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观经济学博弈论数学优化机制设计拍卖理论合同法概率分布激励相容契约理论

契约理论是微观经济学的一个分支,研究经济主体之间协议的设计及其影响。它考察当各方目标不同、掌握的信息不同,或无法明确约定并强制执行所有相关义务时,契约如何协调各方行为。其核心议题包括激励、风险分担、私人信息,以及所有权和控制权的配置。这一领域既涵盖正式协议,也涵盖依靠持续关系维系的安排。(mitpress.mit.edu)

研究范围与分析基础

从经济学角度看,契约可以理解为一套将支付、义务或决策权与特定情形相联系的规则。契约理论既探讨实证问题,例如某些契约形式为何存在,也探讨规范问题,例如在给定约束下,哪种安排最能实现既定目标。因此,“最优”指的是在某个模型内最优,并不一定意味着公平、法律上有效,或从每位参与者的角度看都值得追求。(nobelprize.org)

这一领域借助博弈论和数学优化开展分析。它与机制设计有所交叉,后者研究如何通过规则促使掌握私人信息的参与者作出特定选择。拍卖理论是与多边契约密切相关的一个重要领域。契约理论不同于合同法:其主要关注点是协议的经济后果,而不是规范协议订立与解释的法律原则。(mitpress.mit.edu)

一个关键区别在于:信息是否能被当事各方观察到,以及是否能由负责强制执行协议的第三方验证。各方可能都知道工作质量不佳,却无法以足以支持强制执行某项支付条件的方式证明这一点。因此,契约是否可行,并不只取决于参与者自己知道什么。(ocw.mit.edu)

委托—代理模型

委托—代理问题是契约理论的核心分析框架之一。委托人向代理人提出一份协议,而代理人的行动会影响委托人的收益。雇主与雇员、股东与经理、采购方与供应商之间的关系都是例子。代理人可能拥有外部选择,也可能在接受协议后私下决定采取何种行动。(nobelprize.org)

一个简化模型包含风险中性的委托人、选择努力水平 ee 的代理人,以及概率分布取决于努力水平的产出 yy。委托人选择支付规则 w(y)w(y),使下式最大化:

E[y−w(y)∣e],\mathbb{E}[y-w(y)\mid e],

同时满足参与约束:

E[u(w(y))∣e]−c(e)≥Uˉ,\mathbb{E}[u(w(y))\mid e]-c(e)\geq \bar U,

以及激励相容约束:

e∈arg⁡max⁡e~{E[u(w(y))∣e~]−c(e~)}.e\in\arg\max_{\tilde e} \left\{\mathbb{E}[u(w(y))\mid \tilde e]-c(\tilde e)\right\}.

其中,uu 表示代理人从支付中获得的效用(经济学),cc 表示努力成本,Uˉ\bar U 表示外部选择带来的效用。参与约束要求接受协议对代理人而言是值得的;激励相容约束则要求委托人期望的行动也是代理人自己最愿意作出的选择。(ocw.mit.edu)

隐藏行动与道德风险

当与协议相关的行动无法被充分观察,或无法通过契约加以约定时,就会出现道德风险。雇员的努力、借款人的投资选择、被保险人采取的防范措施,都可能影响结果,却无法直接成为可强制执行的义务。这个术语描述的是信息问题,并不必然包含道德评判。(nobelprize.org)

与绩效挂钩的报酬可以鼓励努力,但也使代理人面临不确定性。当产出同时受到努力和偶然因素的影响时,具有风险厌恶偏好的代理人在激励性薪酬制度下需要承担风险。因此,标准模型会在激励与风险保障之间进行权衡:更强的激励未必能改善整体安排。(nobelprize.org)

本特·霍尔姆斯特伦的信息性原则指出,额外的绩效信息在什么情况下能够改善契约。在标准模型中,如果某个信号能提供现有绩效指标尚未揭示的、有关代理人行动的信息,它就是有用的。例如,相对绩效有助于将个人贡献与影响同类员工或企业的共同环境因素区分开来。(nobelprize.org)

以下两类扩展说明,激励设计不能简化为对单一产出指标给予奖励:

  • **多任务:**对可测量活动给予强力奖励,可能使努力偏离那些有价值却难以准确测量的活动。因此,固定薪资或较弱的绩效激励可能更为合适。
  • **团队生产:**个人贡献可能难以区分,使参与者能够从他人的努力中获益,却不作出相称的贡献。(nobelprize.org)

隐藏信息与逆向选择

逆向选择涉及有关参与者特征的私人信息,这类信息往往在协议订立前就已为其掌握。供应商可能知道自己的生产成本,潜在投保人也可能比保险公司更了解自身风险。与隐藏行动模型不同,这里的核心问题是对参与者类型的不确定性,不过隐藏信息与隐藏行动也可能同时存在。(arxiv.org)

在筛选(经济学)中,信息较少的一方提供多个选项,以引导另一方进行自我选择。价格、保障范围、数量或义务的不同组合,可以使不同契约对不同类型的参与者具有吸引力。这不同于信号传递(经济学),后者是由知情方采取某种行动来传递信息。两者都是契约理论的重要研究主题。(mitpress.mit.edu)

筛选可能需要给予某些参与者信息租金,即高于其外部选择收益的额外收益,以防止他们选择原本为其他类型设计的安排。在标准的产品筛选模型中,向低估值客户提供产品,会限制向高估值客户收取的价格,因为后者也可以转而选择较便宜的产品。因此,契约安排中的扭曲可能源于使选择满足激励相容要求的需要,而不只是源于生产技术。(ocw.mit.edu)

不完全契约、所有权与控制权

不完全契约理论研究这样一类关系:某些在经济上重要的情形或决策,无法以可强制执行的条款加以明确约定。它不只关注依情形而定的支付安排,还考察当协议未解决某些事项时,谁拥有决定权。(nobelprize.org)

在桑福德·格罗斯曼和奥利弗·哈特提出的产权分析方法中,所有权赋予资产的剩余控制权,即对具体契约条款尚未分配的资产用途作出决定的权力。因此,所有权会影响各方的议价地位,也会影响他们作出关系专用性投资的激励;这类投资的价值取决于双方关系。(scholar.harvard.edu)

这一方法将产权与企业边界联系起来。将某项活动置于共同所有权之下,可能增强一方的投资激励,同时削弱另一方的投资激励。一体化并不会自动解决契约难题;必须将其收益与控制权易手所造成的激励损失进行比较。(scholar.harvard.edu)

敲竹杠问题是这一研究的重要动因。如果事后的议价会使另一方攫取部分投资回报,当事人就可能不愿进行关系专用性投资。所有权及其他控制权配置方式,会影响这种预期中的议价结果。(nobelprize.org)

“完全契约”并不意味着信息完全。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模型可以在各自信息约束下的所有可行协议中寻求最优安排。相比之下,不完全契约模型特别强调哪些情形可以写入契约受到的限制,以及由此产生的控制权的重要性。(mitpress.mit.edu)

动态契约与关系契约

动态契约研究随时间展开的协议。早期绩效可能影响后续支付,信息可能逐步显现,各方也可能寻求重新谈判。因此,长期激励取决于情形发生变化后,哪些承诺仍然可信。职业前景的考量也会产生激励:即使没有明确的绩效奖金,当前行为仍可能影响未来的就业或晋升。(web.mit.edu)

关系契约是依靠未来互动的价值来维系的非正式协议。例如,如果雇主足够重视持续关系,愿意兑现奖金承诺,那么由雇主酌情发放的奖金也能激励绩效。这类协议可以利用当事各方能够观察、却不适合由第三方据以强制执行的信息。(faculty.washington.edu)

其核心要求是自我执行:相对于违约的诱惑,每一方预期从维持合作中获得的收益都必须足够大。正式的所有权安排与关系性激励相互影响,因为所有权会改变承诺遭到违背后各方可采取的行动。因此,关系契约既可以在企业内部发挥作用,也可以存在于独立企业之间。(faculty.washington.edu)

历史发展与应用

现代契约理论源于早期关于激励与组织合作的讨论。20世纪70年代和80年代,信息与激励的形式化模型发展成为重要的研究方向。霍尔姆斯特伦的研究就隐藏行动与绩效信息得出了具有广泛影响的结论;格罗斯曼和哈特于1986年的分析,则提出了以剩余控制权为基础的系统性所有权理论。奥利弗·哈特和本特·霍尔姆斯特伦因对契约理论的贡献,共同获得2016年诺贝尔经济学奖。(nobelprize.org)

契约理论的应用包括雇员薪酬、保险免赔额、金融契约、供应商关系和组织设计。在公司金融中,契约在投资者与管理者之间分配支付和决策权。在经济规制和公共采购中,协议必须处理供应商的私人成本信息,以及控制支出的激励问题。(nobelprize.org)

公共服务的契约安排体现了无法通过契约约定的质量的重要性。强力奖励成本削减的安排,也可能鼓励服务提供者降低那些无法有效衡量的质量。契约理论分析这些权衡,但并不据此对公有制或私有制给出普遍适用的结论。(nobelprize.org)

局限与理论争论

理论结果取决于对偏好、可用信息、议价、承诺能力和可行协议的假设。重新谈判尤为重要:一份旨在事前激励行为的契约,到事后可能不再对双方都具有吸引力。因此,取消承诺能力可能改变哪些激励能够实现。(ocw.mit.edu)

一个主要争论涉及契约不完全性的理论基础。埃里克·马斯金和让·梯若尔表明,如果各方能够预测收益,并采用足够精细的机制,那么无法描述未来情形这一点本身,未必会妨碍最优契约的订立。其他模型则指出,在某些条件下,复杂性、重新谈判或有限承诺能力,会使不完全协议与控制权重新变得重要。这场争论关注的是哪些限制应被视为根本性的,而不是现实协议是否存在未明确约定的事项。(maskin.scholars.harvard.edu)

行为层面的扩展也考察契约如何塑造预期,以及人们对自身应享权益的认知。在将契约视为参照点的模型中,失望可能促使一方减少履约中那些无法被强制执行的部分。这使契约刚性与灵活性之间产生了一种不同于传统议价模型的权衡。(nobelprize.org)

参考来源

  1. Contract Theorymitpress.mit.edu
  2. Advanced Microeconomics for Contract, Institutional, and Organizational Economicsmitpress.mit.edu
  3. 124 Spring 2017 Lectures on the Theory of Contracts—Section 1 and 2ocw.mit.edu
  4. The Prize in Economic Sciences 2016—Press releasenobelprize.org
  5. Popular Information—The Prize in Economic Sciences 2016nobelprize.org
  6. Advanced Information—The Prize in Economic Sciences 2016nobelprize.org
  7. Bengt Holmström—Biographicalnobelprize.org
  8. Contracts under Moral Hazard and Adverse Selectionarxiv.org
  9. Industrial Organization I: Screening lecture transcriptocw.mit.edu
  10. Oliver Hart—Prize Lecture: Incomplete Contracts and Controlnobelprize.org
  11. Relational Contracts and the Theory of the Firmfaculty.washington.edu